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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熱愛外食。但結婚之後,礙於經濟因素,沒辦法常常上館子,但我內心深處一直覺得去餐廳吃飯很幸福。所以,既然我要在家裡煮,那我就是要煮得像餐廳裡的菜啊!不然我煮這麼辛苦幹嘛?
要把自己家裡廚房弄得像餐廳,那三不五時,一定要端得出炸物。沒自知之明的人說「炸物不健康」,「偶而去外面吃吃就好了」,「既然在家裡吃,那就是要吃健康嘛」。所以我們不該擁有Deep Fryer,以免在家炸雞太方便,導致我們每天在家炸,最後吃進太多的炸物。
最近「無薪誠徵工程師」又引起各界狂罵老闆,但是真的還是有人會無薪工作。我覺得罵老闆沒有意義,而且老闆心裡在想什麼我們也不完全知道,隨隨便便Judge人家,也不會顯得我們人格比較高尚,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,為什麼有人會想無薪幫別人工作?
最近又看到一篇責任制的月經文,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台灣人每年工時為2140.8個小時,為全世界第三長,僅次於香港和新加坡,但薪資卻不到新加坡的一半。
【圖片原始出處:堅決反對台式責任制粉絲團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