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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

暮光之城十週年紀念版,生與死 (爆雷!慎入)

聽出版社說要送我「暮光之城」的書,我也掙扎了一下,因為幾年前我就知道這部小說,但是聽說它是青少年的愛情故事,就像其他書一樣,我都沒有動機去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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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前暮光之城正火熱的時候,雖然我根本不知道它在演什麼,但也學美國人笨笨的到福克斯(點我看福克斯旅遊)朝聖了,在福克斯看到一台Twilight Tour 的巴士裡,從車裡走下來的全部都是中年大叔與大嬸!接著還不只一次聽到五六十歲的阿公阿媽跟我說,他們跟另一半從西雅圖開車到福克斯,四個小時的車程裡,在車上聽著Twilight的有聲書,然後就這樣開到福克斯,一下車就覺得好浪漫好有Fu哦!所以,我心中暗暗決定了,我也要來讀暮光之城,如果它能感動得了這些老婦的話,也許,我這灘發臭的死水,也能得到某種救贖?
圖說:在福克斯看到的暮光之旅巴士,從這台車下來的,真的全是中年胖子大叔和大嬸!
於是我讀了它。十週年的紀念版。經拆解之後分成二部份,第一部份是暮光之城第一集,講吸血鬼愛德華與人類女貝拉認識的經過,正如我一再自婊,婚後誰不是自廢全身武功,這一輩子除非有膽子搞外遇之外,再也無法享受愛情了。對於青少年見不到五次面,就能愛上對方、告白、接著盡情享受生理激素帶來的心理快感,我只能嘿嘿冷笑。但最終男女主角還是因為愛上對方而變成更好的自己,不惜為家人、愛人無私的付出,我想,這個愛情故事,還是向上激勵了我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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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是發生在福克斯,在美國華盛頓州旁邊的奧林匹亞半島上,正是鳥不拉屎的小鎮,那裡因為迎接著太平洋的洋流,終年陰溼,單親家庭的小孩貝拉,她沒什麼特殊能力,要臉蛋沒臉蛋,要身材沒身材,個性有點閉俗,只喜歡看書聽音樂,因為她媽媽要再婚,所以從鳳凰城搬到福克斯跟她木訥的警長爸爸住,打算高中一畢業就離家獨立。

福克斯唯一的一所高中,她的同學愛德華瘋狂愛上她了,他是醫生的兒子,更是一個很帥的凱子,但愛德華一家人是吸血鬼,但只是以野生動物的鮮血為食,福克斯所在的奧林匹亞半島,正好是個多山多雨多森林 (點我看福克斯告白森林),生態豐富的地方。

圖說:暮光之城人物:貝拉、愛德華、艾利絲、雅各

兩人就這樣開始一段中二戀情。中二的愛情,是每個人的痛,在裡面我們只知道用外表衡量異性的價值,卻太拙於包裝新生的性慾,也太快被人看破手腳。中二的愛情沒有辦法經歷任何考驗,也無法生死相許,所以証明不了它對我們人生的價值,我們最多是被父母發現,在一陣「夭壽」聲中,羞愧地殺死自己的愛苗。

但是跟吸血鬼談戀愛檔次就高了,因為對方永遠是最強最帥的,而且還有其他魔王會攻擊你,會有生離死別、大絕招、特異功能,這整個愛情故事,就不是中二的等級了,一整個提升到七龍珠的檔次。
圖說:福克斯高中,點圖可放大

實際造訪過福克斯這個城鎮,我印象深刻的其實是狼人雅各的海灘-拉布席 (La Push),海會反射陰天的顏色,海水的顏色總是落寞的灰色,正如同好人雅各的心情。拉布席的海灘真的是比夏威夷的野性的多了,海風狂大的,一整排的利石,隨意插滿了海岸線,沙灘上堆積多年的漂流木,永遠沒人想要去撿。
圖說:拉布席(La Push) 海岸,點圖可放大

圖說:拉布席(La Push) 海岸,點圖可放大

暮光之城十週年版的前半,憨憨的我們爽到了,那是高檔吸血鬼與平凡女人的故事,但其實骨子裡它就是個王子與灰姑娘的經典童話,但多了藝術性。為何給青少年的小說,用迪士尼(灰姑娘) 來起頭,中間結合日本動漫、忍術、特異功能的冒險情節,最終卻吸引到一大票的大嬸與阿公阿媽去朝聖呢?這就是因為小說的藝術性!

強烈建議先播放以下音樂再繼續往下看:


學藝術的人都知道的賺錢法則:「你說了什麼不重要,你怎麼說才重要!」。暮光之城作者正是用全新的方式來說一則老故事:福克斯這個正港的美國鄉下,那種貧瘠是會讓人害怕的,而且終年下雨讓人心情更差,連我這種天生的鄉民,去了都想趕快跑!(點我看福克斯跑文),但福克斯有了吸血鬼,配上愛德華最喜歡的德布西鋼琴曲,印象派的德布西,總讓人覺得隔著一層薄霧在聽他的音樂,這不就是暮光嗎?吸血鬼與原始森林(其實是他們的超級市場)比鄰而居,與附近海邊狼人亦敵亦友的生活在一起,哪個地方有野蠻的海岸、原始的森林、豐富的生態、稀少的陽光?正是福克斯,小說的感官氛圍,就這麼營造成功了。
圖說:福克斯小鎮的房子,被當地人想像成是庫倫醫生的家,點圖可放大

年輕人要看夢想虛弱的生起,強力的完成,但中年人寧願把時間瞎耗在一點藝術上,只因為人到中年,遇過太多「不懂營造氛圍」和「直接暴力」帶來的惡果,比方說:去吃港式餐廳,卻發現菜單上居然有鹹蛋炒苦瓜?伴侶作愛總是不懂前戲,或是有些女人不管年紀多大,只知道打扮得漂漂亮亮,但聚會見了面,一開口就用最直接的話侵略別人,破壞其他人的心情,毀了場子的氛圍,但她自己卻永遠不知道。



看完了第一部份,嘗到了一點藝術品的感覺,但第二部份真的是嚇到我了。作者因為聽了太多路人批評貝拉在吸血鬼面前太弱勢了,於是作者狠把貝拉變成男的,愛德華變成女的,成為「白富美吸血鬼」痴戀「高中阿宅」的故事。結局是平常不練身體的阿宅,終於吃到苦頭了,女神太晚救到他,導致他不小心也變成了吸血鬼,從此告別父母,娶了吸血鬼老婆。這應該是貝拉與愛德華在「破曉」這集所發生的事情。但因為阿宅不會生孩子,沒辦法難產瀕死再變吸血鬼,所以讓他剛出場就變成吸血鬼。


實際讀過之後,我發現我不太能接受這種男女互換的情節。因為跟原版對照後,發現「生與死」中,所有的角色都是男女互換的。包括吸血鬼家族中,最討人喜歡的艾利絲,人類時是個精神病患兼受虐者的艾利絲,在生與死中,卻變成了一個平頭男艾奇;嫉妒貝拉的靚女吸血鬼羅絲莉,生前被性侵凌虐瀕死的,卻變成一個猛男羅威爾;吸血鬼媽媽愛絲蜜,是個被家暴的女人,在小孩夭折後,終於萬念俱灰跳崖自殺,卻變成一個受不了老婆酗酒,小孩早夭而自殺的男版。吸血鬼家裡的陰森氛圍,這群苦命女子貢獻的不少。但是當這些角色全成了男人時,吸血鬼家就少了種淒厲怨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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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看無所不能的女吸血鬼,不斷救援人類宅男的故事,對老婦來說,其實我的內心是很平靜的。就像我每次看到AV男優,我就是不懂為什麼不能找個帥一點的男人來演?老公卻說如果帥的AV男優出現,那大家就完了。
圖說:在拉布席海岸拍到的暮光,點圖可放大
男女的立場本身就有很多不同,這集立場互換的「生與死」,作者說是為了証明愛情是無差別的,愛情並不會因為生理上的男強女弱,或是女弱男強而有不同,愛情,就是愛情!雖然在我們台灣社會一片嫁豪門的風氣中,女人應該不願意委身讓男人嫁入她家的豪門,但根據亞馬遜讀者評價,看完後被爽到的外國男網友還不少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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