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derMemo.com 作事只有三分鐘熱度也不錯,總比你什麼都不作來得好。
看到一本書,裡面有365個問題,每天都回答自己一個問題,是你平常吃喝拉撒滑手機時,從不會想的問題,用來探索自己。
我人生最成功的事情,應該是「學習」,我比身邊的人會的技能都多,而且都一大把年紀了,還常常想著要學這個那個。在五件我想到要學的東西裡,大概會有2~3件變成認真的,也能成為長久的興趣,或是產生實際的效用。
每個人的家裡,都有這種小孩老公。不管妳講幾次,怎麼講,他們穿過的衣服、襪子永遠亂丟,看完的書也亂丟在沙發上,拿出來的東西,如指甲刀,計算機等,也不會放回原處,總是讓下一個要用的人找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