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讀卯起來讀 「Regretting Motherhood」這本書,讀到一半的感想。
其實,我知道我不討厭小孩,就算我兒子有時很可惡,我在家也常被他們弄得很煩,但我真的不討厭我的小孩。
因為,小孩長大後,將來到社會上,可能會成為有用的人,為別人創造價值。他也能享受許多生命的美好時光,他們會經歷我曾經歷過的自由,他們會感受到學習與成長的喜悅,可能也會得到成就感、其他人的愛與支持,他們也許還會擁有比我更多的快樂。
我只是不喜歡當媽媽這件事情,當妳成為別人的媽媽之後,妳要負的責任太多,妳的限制也很多,妳的人身自由,從此只剩下一點點。
兩個小孩九歲、七歲了,我每天睡醒的工作,除了負責小孩的吃喝、安全、學習等有形的事務之外,就是待命,應付各種突發狀況。
我還要為自己的人生負責。十年來,總是想著要向自己的目標,只要能讓我前進一步就好了!用我的畢業証書與腦中的想法,創造自己喜歡的工作,可以同時兼顧家庭。我知道過程中總是要吃屎,但我不相信我做不到。我不能住在我想住的地方,因為我要考慮小孩是不是能在成長過程中,見得到他們的爸爸或媽媽?那也是他們的權利?
我也要為他們的成長過程、和他們在家裡養成的習慣負責。不管我做什麼事情,小孩都監視我、模倣我。我吃幾片洋芋片,也要偷偷摸摸,打開以後要小心藏好,一被小孩發現,就馬上吃完。小孩對垃圾食物與手機平板,根本沒有抵抗能力,而且很容易就養成習慣。
因為知道小孩需要我,我不敢冒險,我變得更容易擔心意外發生。單身的時候,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,我喜歡一個人開車、騎腳踏車,把附近走透透,就只是想看路上有些什麼店和餐廳,就只是這樣過一下午,都覺得有趣充實。但我已經在這個城市住了五年了,還不曾自己開車上高速公路,因為沒有欲望,就沒有勇氣。
最終我能做的事情,還是不能妨礙任何人,我不能妨礙老公的工作,不能妨礙孩子的成長與學習,不能妨礙孩子得到關注、擁有父愛的權利。回頭看看老公,發現我沒有恨他的理由,他拿著自己有限的生命換錢,每天重複做著他不喜歡的工作,連去思考他的目標是什麼,他喜歡的究竟是什麼?都還沒這個權利。
想破了頭,我發現,還能讓我感受到有「被拯救的希望」的事情,就是一個人默默的學習。怪不得,這些年來,我可以日復一日的學著法文,練著樂器、跑步運動、研究書籍、甚至是交出四十份園藝作業,雖然學習總是無聊或帶點痛苦,但終究都是一個人能做到的事情。
其實這些事情,對我來說是最簡單的,因為它們不會妨礙家庭的功能與別人的工作,也不會妨礙到我小孩成長與學習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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